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大对医疗器械购销市场主体的管理约束,保证医疗器械购销活动的廉洁性,防治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院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11月14日下午在设备处会议室召开2012年规范医疗器械供应商行为承诺签订仪式,我院设备处处长林强、副处长孙黎明、党办副主任阮庄智及相关购置负责人,各供应商代表出席了会议。
双方签订的《医疗器械销售方廉洁承诺书》中,再次重申了经销商需诚信经营、廉洁经营、公正、公平、公开、严守律己、遵守行业守则,规范购销行为。在医疗器械购销活动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供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宴请、免费旅游、赞助活动等;不得擅自就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私下商谈;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医务人员回扣、提成,不得擅自到临床科室进行推销活动。
设备处处长林强同与会代表共同学习了《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希望各企业积极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患者安全。同时希望各供应商加强对我处的监督,互利双赢,把医疗器械购置工作做得更好。
党办副主任阮庄智在签订会上指出,我院始终认真加强防腐倡廉建设和行业行风建设,努力探索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不断健全我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希望在今后的合作过程中,各医疗器械供货商能够秉承诚信原则,共同参与和监督医院的管理工作。同时应以此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素质,规范好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