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处(科)室: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条例》是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有力举措,也是风腐同查同治的有力抓手。请各党支部、各处(科)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一要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支部将《条例》学习纳入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通过集中学、研讨学、自学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要对照《条例》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经费管理、差旅接待、会议活动、公务用车、资源节约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严格规范经费报销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安排住宿用餐,严禁借差旅之机旅游,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吃喝;各类会议不得违规摊派或转嫁费用,不得发放各类纪念品;公务用车严格落实编制管理、定点加油维修等规定。切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行动准则,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建立监督机制,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浪费违规行为依规追责,形成震慑,推动形成厉行节约氛围,为高质量研究型医院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纪委综合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