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需求,我院今年拟进行“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管理及中药饮片使用控费管理改造”项目采购。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功能清单 | 具体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管理及中药饮片使用控费管理改造 | 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管理 | 通过在门诊发药、住院发药、药品入库、库存管理、销售及退货等关键环节增加药品追溯码扫描与数据上传功能,并与“码上放心”平台深度对接,实现药品的追溯管理,障患者用药安全与药品质量。同时,系统还须支持追溯码补录及发药前置扫码等功能,进一步提高药品管理的便捷性和效率。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门诊发药:通过对现有HIS系统门诊发药改造,在门诊发药界面增加扫描药品追溯码环节,实现追溯码与发药记录关联,并统一将药品追溯码与发药记录上传至省医保平台。 (2)住院发药:通过对现有HIS系统住院发药改造,在住院发药界面增加扫描药品追溯码环节,实现追溯码与发药记录关联,并统一将药品追溯码与发药记录上传至省医保平台。 (3)药库药品入库:通过对现有HIS系统药品入库改造,在药品入库界面增加扫描药品追溯码环节并与码上放心平台对接,支持通过扫描追溯码查询上游企业的出库单单据号,依据此单据号获取出库单明细并自动生成药库入库单。 (4)商品盘存上传:根据接口文档《福建省医保药品追溯码应用接口实施方案》,对院内HIS进行改造,实现商品盘存信息的上传,在商品盘存上传信息的标签中新增标签,要求上传药品销售价格。 (5)商品库存变更:根据接口文档《福建省医保药品追溯码应用接口实施方案》,对院内HIS进行改造,实现商品库存变化信息的上传。 (6)商品销售:根据接口文档《福建省医保药品追溯码应用接口实施方案》,对院内HIS进行改造,实现商品销售信息的上传。 (7)商品销售退货:根据接口文档《福建省医保药品追溯码应用接口实施方案》,对院内HIS进行改造,实现商品销售退货信息的上传。 (8)追溯码补录:若入库时未能及时录入或验货单缺失追溯码,系统支持后续通过导入或扫码方式补录,同时发药与退药环节也支持进行补录,确保追溯码信息完整,操作便捷。 (9)发药前置扫码:系统新增发药前置扫码功能,通过独立菜单将扫码步骤提前至配药后,药师可在配药后在对应界面直接完成扫码,有效缩短发药时间,减轻前台药师工作负担 (10)与码上放心平台对接:支持药库药品入库时与码上放心平台对接,支持通过扫描追溯码通过平台查询上游企业的出库单单据号,依据此单据号获取出库单明细并自动生成药库入库单。 | 20 |
2 | 中药饮片使用控费管理改造 | 对门诊及住院相关系统进行改造,在门诊方面,通过智能限制草药处方天数、味数及克数,增加弹窗提示、双签机制及质控报表等功能;住院部分涵盖草药医嘱开立时长、剂量限制、质控等功能,提升门诊与住院部对中药饮片的管理效率与用药安全性。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门诊部分改造 (1)单张草药处方天数限制 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单张草药处方天数限制功能: 1) 实现草药处方天数(付数)小于等于7时,不做拦截; 2) 实现草药处方天数(付数)大于7小于等于30时,弹窗,医生选择理由,确认使用,记录在库; 3) 实现草药处方天数(付数)大于30时,保存时拦截不允许开立; 4) 实现保存时校验是否为肿瘤特殊病种(病种可添加),若不是,则无法保存大于7天(付数)的。 (2)单张草药处方味数限制: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单张草药处方味数限制功能: 1) 实现草药味数小于等于18味时,不做拦截; 2) 实现草药味数大于18小于等于25味时,弹窗,医生选择理由,确认使用,记录在库; 3) 实现草药味数大于25味时,禁止开立(在开立第26味时弹窗禁止)。 (3)单张草药处方克数限制: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单张草药处方克数限制功能: 1) 实现草药处方克数小于等于300g时,不做拦截; 2) 实现草药处方克数大于300g时,弹窗,医生选择理由,确认使用,记录在库。 (4)单药品剂量限制: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单药品剂量限制功能,单药品剂量上限为3倍,具体由药学部提供上限,支持剂量超过上限时医生需选择理由,确认使用,记录在库,初始数据导入,后续由药学部自行维护。 (5)草药用药理由维护: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增加用药理由维护功能,如:1)肿瘤特殊病种;2)病情需要;并支持自行维护。 (6)处方限制触发单次弹窗与双签机制: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处方限制触发单次弹窗与双签机制,“门诊部分改造”中的(1)、(2)、(3)、(4)为同级关系,支持同时符合或符合一个时,即弹窗要求记录原因双签,无需多次确认,框内需显示触发原因;当多张处方涉及“门诊部分改造”中的(1)、(2)、(3)、(4)控制时,亦仅需一次弹窗,记录原因。 1) 未服完提示 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未服完提示功能,支持参照西药部分剩余服用天数进行提示。 2) 白名单审批: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增加白名单审批功能: A、支持根据医保代码除外,可设置排外“门诊部分改造”中的(1)或(2)或(3)或(4),或同时排外; B、支持根据身份证号除外,可设置排外“门诊部分改造”中的(1)或(2)或(3)或(4),或同时排外。 3) 当天草药处方开立张数限制: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支持门诊医生当天针对同个患者仅允许开立两张草药处方的限制。 4) 处方单特殊病种标注与双签状态输出: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实现处方单可输出特殊病种及双签标志(已双签)。 5) 质控报表:对门诊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质控报表功能,支持提供药学使用,可导出日期范围内、超天数、超味数的医生、原因等字段,具体由现场根据药学需求实现。 二、住院部分改造 (1)草药单医嘱开立时长限制:对住院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草药单医嘱开立时长限制功能,实现草药处方天数(付数)小于等于7时,可对处方进行保存,超过时,则不允许保存。 (2)单张草药处方味数限制:对住院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单张草药处方味数限制,单医嘱开立草药医嘱时: 1) 支持草药味数小于等于18味时,不做拦截; 2) 支持草药味数大于18小于等于25味时,弹窗,医生选择理由,确认使用,记录在库; 3) 支持草药味数大于25味时,禁止开立(在开立第26味时弹窗禁止)。 (3)单张草药处方克数限制:对住院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单张草药处方克数限制功能: 1) 支持草药处方克数小于等于240g时,不做拦截; 2) 支持草药处方克数大于240g时,弹窗,医生选择理由,确认使用,记录在库; (4)单药品剂量限制:对住院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单药品剂量限制功能,单药品剂量上限为3倍,具体由药学部提供上限,支持剂量超过上限时医生需选择理由,确认使用,记录在库,初始数据导入,后续由药学部自行维护。 (5)草药用药理由维护:对住院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用药理由维护功能,如:1)肿瘤特殊病种;2)病情需要;并支持自行维护。 (6)白名单审批:对医住院医生站进行改造,增加白名单审批功能: 1) 支持根据医保代码除外,可设置排外“住院部分改造”中的(1)或(2)或(3)或(4),或同时排外; 2) 支持根据身份证号除外,可设置排外“住院部分改造”中的(1)或(2)或(3)或(4),或同时排外。 (7)质控报表:对住院医生站进行改造,新增质控报表功能,支持提供药学使用,可导出日期范围内、超天数、超味数的医生、原因等字段,具体由现场根据药学需求实现。 (8)药房发药单据双签状态标识:对住院药房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药房发药单据可输出双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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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数据对接与系统集成服务要求 | 1、网络及数据安全要求:整个项目应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和医院网络安全规划建设实施,保证项目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不影响医院其他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同时根据医院提供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或安全自查报告中反馈安全漏洞等问题,及时整改升级,无条件支持配合医院做好等保测评、相关安全督查等工作。 2、数据对接与集成服务接口要求:本项目建设涵盖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及金山院区,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接口支持通过集成平台、web service等模式进行数据采集,并按照院方提供的接口方案进行数据对接,包括但不限于与现有院内His、CDR、集成平台、医保平台、“码上放心”等院内外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该项目跟院内信息系统软件的对接产生的接口费用(包括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由供应商与原项目承建方协商,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必须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国产主流数据库,并能在国产化终端设备上稳定运行。 | /(费用包含上上述费用中) |
现邀请具备软件开发服务能力且有系统集成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项目演示会,并于2025年3月4日17时30分前将以下材料递交于我院信息管理中心:
(1) 供应商参与项目演示的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参与项目演示会供应商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参与演示项目的材料,包括能体现该项目关键功能要求的材料、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同类项目案例情况、实施团队、维保年限、项目报价、能够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参数等内容。
(4) 填写报名信息表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信息表除外),且提供一份电子档(电子版发送至32846194@qq.com),纸质版材料以邮寄方式寄到本单位(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360环球在线登录,收件人:林滨,联系电话:0591-88216053)。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演示产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演示。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产品展示PPT一份,届时对所演示产品进行供货意愿、价格等有关信息的现场咨询。演示会具体时间、地点、具体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未尽事宜可与我院信息管理中心林滨(电话:0591-88216053)联系咨询。
信息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5日
一审 王 晟
二审 邱梅钗
三审 孙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