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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急救中心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竞争性谈判招标结果的公告(省立纪审〔2017〕59号)

发布时间:2017-06-27  点击数:

开标评标时间: 2017年6月20日

委托招标单位: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小吴

院方参加人: 钱欣、叶培松、张基登

谈判小组:钱欣、马继民、钱正松、陈左、欧琳


开标评标情况:

该项目共分4个合同包进行招标,由设备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采购,截止当天9:00分,共有12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评标谈判情况如下:

一、合同包1预算限价149.9万元

1、福建禹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报价1 493 080元;最终报价1 492 480元。

2、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第一次报价1 470 000元;最终报价1 470 000元。

3、福州聚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一次报价1 496 900元;最终报价1 496 900元。

经谈判小组综合评审,推荐最终报价最低的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为成交候选人, 成交价:1 470 000元。      

二、合同包4预算限价8.7万元

1、福州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一次报价82 655元。

2、福州冠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一次报价75 690元。

3、福建省莆田新迪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一次报价84 315元。

经谈判小组综合评审,三家供应商均未提供有效的财务状况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而流标。

三、合同包2和包3,因各家供应商均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而流标。

 

 

院纪检委、审计处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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